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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3-04-18 15:38 

为加快推进我市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持续健康发展,我委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nyb201211@163.com

2.邮递信件:郑州市发改委能源管理办公室(郑州市嵩山南路96号河南工业大学院内)

3.电话:0371-67177010

4.传真:0371-67177010

5.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市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及《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厅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发电开发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1〕721号)等政策要求,由我委牵头,借鉴浙江、陕西、安徽以及江苏苏州等省市经验,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征求了意见建议。

一、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

(一)2022年9月12日,我委向各开发区、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企业等32个部门征求意见,其中25家反馈无意见,7家反馈意见建议7条。

(二)2023年4月18日至4月25日,我委第二次向部分市直单位、企业等部门征求意见,收集反馈意见建议8条。

(三)2023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征求意见稿在我委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建议0条。

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各开发区、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企业等首次32个部门反馈意见建议7条,经沟通、审核,采纳意见4条,未被采纳的3条意见。其中采纳意见主要集中在文字表述及市直部门管理职责,未采纳意见集中在县(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及部分市直部门对新兴行业领域安全职责内容,经与相关单位沟通,已达成一致意见。

(二)对于第二次向部分市直单位、企业等部门征求意见,收集反馈意见建议8条,其中5条采纳,3条未采纳。其中采纳意见主要集中在专业术语表述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未采纳部分主要体现在对项目补贴时间方面,由于该实施意见属于鼓励性政策,时间不宜太过具体,经与相关单位沟通,已达成一致意见。

(三)社会公众未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