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完毕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议
关于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的建议
郑州市发改委:
我市的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已超过了300余万辆,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市政府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必须使用充电桩充电,不得私自飞线充电。大部分居民小区也都安装了充电桩。但由于市政府未出台电动车充电收费标准,各充电桩公司的收费标准十分混乱。有不少充电桩公司趁机乱收费、高收费,有的小区甚至电动车充一次电要收费5、6元,引得用户怨声载道,意见颇大。
网上报道,为了纠正这种收费乱像,全国不少城市的发改委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如南宁市、济南市犮改委,圴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为每小时收费0•25元。
这一价格是比较合理的。从网上查询得知,一辆48V20安的电动自行车,充满电约需8一一10小时,耗电约0•96庹,折合电费约0•55元,充电桩公司收费2元,其毛利润为1•45元(赢利263%
),利润已远超大多数服务性公司。这个收费标准,大多数市民也能接受。
所以,从規范市场,保障市民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市发改委尽快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以提高我市的城市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