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瓶、易拉罐属于可回收垃圾,吃剩的家禽骨头、摘掉的菜叶属于生活垃圾,节能灯具不属于可回收垃圾,消毒剂、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受污染的纸张属于其他垃圾”。一位身穿红色马甲的志愿者,指着垃圾分类图片,给前来围观的市民,详细讲解《郑州市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这一幕出现在金水区节能办开展的以“绿水青山,节能增效”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
通过本次节能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金水区市民群众的节能降耗意识。正所谓“绿水青山”路曲且长,垃圾分类非一人一事之成,节能增效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工,必须长期坚持、全民参与,“绿水青山在,金山银山来”不只是空喊几句口号,需要全区人民共同不懈的努力,才能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