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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诚信履约机制
来源:新华信用  时间:2020-09-22 14:42

为加强郑州市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承担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郑州市发展改革委、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政法委、郑州市人社局、郑州市中院、郑州市工信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建立健全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诚信履约机制。

该通知指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和关键所在。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构建政务诚信信用管理体系,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着力解决违约毁约拖欠等政务失信问题。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该通知要求,将全市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约毁约拖欠等失信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各区县(市)、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政务失信信息的采集归集,并及时共享至市信用平台。

该通知明确,建立失信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存在违约毁约拖欠等失信问题的政府机构,要在尽快完成整治的基础上,深刻剖析发生失信问题的根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政务诚信长效机制。对出现违约毁约拖欠等失信问题的政府机构,上级主管机关要加强失信政府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需要追责问责的,移交有权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确保失信责任落实追究到位。

该通知还要求,对违约毁约拖欠等政务失信问题,建立重点协调和惩戒制度。纳入重点协调的包括:市工信局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提供的失信信息名录,人民法院公开发布的政府失信被执行人,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发现的政务失信重大舆情事件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向失信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发送重点协调函,注明失信问题情况,提出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由主办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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