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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 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2-09-07 09:45

为加快我市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17〕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20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郑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及评审工作。旨在通过专项资金一方面补贴企业办公用房租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扶持企业发展,助企纾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引导产业示范应用。

经过专家评审,共有基于水泥商砼砂浆行业的储运设备监管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智能化实验室管理系统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交通大数据综合服务体系示范应用工程、城市交管大数据安全交互示范应用工程等4个2018年、2019年通过评审的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类项目通过验收。互联网+公安便民服务平台项目、基于大数据的中小学智慧教育云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及示范应用、基于互联网+健康扶贫综合服务平台、城市智慧交通及专项数字政务直通平台项目、智慧公交大数据平台等5个新申报的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类项目通过评审。山谷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时空隧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拓普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天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中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河南省视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脱颖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被认定为优秀大数据企业。

本次拟支持资金总额9999.992万元,其中对171个大数据企业办公用房项目支持资金7374.674万元,对9个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项目支持资金2125.318万元,对10家优秀大数据企业支持资金500万元,目前所有资金已通过亲清在线拨付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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