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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处置僵尸企业:综合施策破难题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网站  时间:2017-04-17 17:24

“僵尸企业”占用了大量实物、信贷资源和市场空间,迟滞了经济结构转型,必须让它们“入土为安”,或者“置之死地而后生”。 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等12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僵尸企业”处置中存在的债务处理难、资产处置难、人员安置难、破产退出难等问题,综合施策,切实推动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分类进行有序处置

要实现去产能,处置好“僵尸企业”是关键一环。“僵尸企业”不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就不能根本化解,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就难以实现。《意见》指出,此次我省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包括省政府国资委认定的省管企业中的“僵尸企业”和其他省属企业中的“僵尸企业”。根据前期摸底调查的结果和分类处置的原则,我省将“僵尸企业”分为“兼并重组类”“债务重组类”“破产重整类”“破产清算类”,进行分类处置。对“兼并重组类”企业,引导优势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实施兼并重组,尽快盘活有效资产;对“债务重组类”企业,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通过担保替换、平移代偿、授信聚拢等方式,降低企业债务负担,尽快帮助其恢复生产;对“破产重组类”企业,采取出售式重整的方式,维护核心商业渠道和大部分职工就业;对“破产清算类”企业,法院要依法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加快破产清算,尽快实现市场出清。

算好债务、资产、人员、土地四本账

处置“僵尸企业”,要算好债务、资产、人员、土地四本账,通过市场化兼并重组和依法破产两条途径进行妥善处置。债务如何处理?或者成立具有金融牌照的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向金融机构购买债权集中处理;或者设立国企改革发展基金向企业集团注入资本金,以时间换空间,降低企业负债率。资产如何处置?或者通过产权市场,对“僵尸企业”资产进行处置;或者组建综合性资产经营公司承接省属企业中的“僵尸企业”不良资产,进行专业化处置。人员如何安置?或者企业与职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企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做好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或者实行内部退养,企业为其一次性预留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土地如何退出?通过土地收储、划拨土地转让、土地改造利用等方式处置。在算好这四本账的同时,“僵尸企业”如何快速走破产程序?《意见》指出,要支持和鼓励在中级法院设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启动破产程序,加快案件的立案、审理;探索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依法实行简易破产程序,缩短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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