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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郑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7-08-08 15:41

市政府近日正式公布《郑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今后,市民登录“信用郑州”网站,可“一站式”查询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根据《方案》,今年年底实现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基本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到2020年年底,建立完善法规制度,实现政府、社会共同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市将加快“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对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实现信用信息全程自动化采集。重点推动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与各县 (市)区,市工商、公安、质监、税务等部门业务系统的自动对接,形成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调整完善信用信息指标目录,加强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信用主体的信用记录建设,建立完善各类主体信用档案。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并及时进行公示。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各行业各领域在失信等级划分上,原则分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诚信企业享“绿色”通道

全市建立事前承诺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开辟诚信承诺专栏,对行政相对人签署的信用承诺进行公示,并推送至“信用郑州”网站。

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实施 “绿色”通道和 “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在教育、文化、就业、创业、保障房、社会保障等公共品或公共服务供给上,优先满足诚信个人需要。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政策等各类政府支持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主体。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鼓励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同时,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推动税务部门、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联合开发 “税易贷” “信易贷”“信易售”等守信激励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探索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制度,对社会诚信度较高的个人,在交通、医疗和文化消费等领域,给予相应的优惠或便利措施。

严重失信行为受联合惩戒

我市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根据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并依托郑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将严重失信行为有关信息提供给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比如,从严审核行政许可事项,从严发放生产许可证,从严审批、核准新上项目;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等。

对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并在“信用郑州”网公示,以及向社会提供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服务,其中,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方案》还明确了异议处理流程。信用信息主体对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信用中心提交书面异议申请或者进行在线异议提交。

全市还将推动落实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落实对“红榜”“黑榜”企业和个人的褒奖和约束措施,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和退出机制。

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不再列入联合惩戒对象。涉及个人的信用记录,在失信行为终止之日起,失信记录只保留5年,5年后予以消除。

加快推进“大数据+信用监管”的管理模式创新。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郑州”网,设置向社会开放的“信用信息查询”专栏,依法向社会提供各类社会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形成“以查询促使用、以使用促奖惩、以奖惩促建设”的新格局,打造“大数据+信用监管”的新型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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