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jjsgc@163.com
2.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0号6号楼502室
邮编:450007
3.电话:0371-67189772
4.传真:0371-67971797
5.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1.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12月19日,共收到社会反馈的有效意见建议17条,其中邮箱14条(均为重复或雷同内容)、留言板3条。
2.11月19日,向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开发区、区县(市)发改、教育部门征求了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9条。
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区县(市)9条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措辞严谨性等方面,经认真梳理研究分析,采纳2条,未采纳7条。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17条,其中邮箱14条(重复或雷同)均为具体收费标准,未涉及办法具体内容,不予采纳;留言板3条,采纳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