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工作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郑州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touzichu2003@163.com
2.邮递信件:郑州市嵩山南路96号河南工业大学院内市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处 (邮编:450000)
3.电话:0371-67175157
4.传真:0371-67971797
5.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关于《郑州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为加强对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保障和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号令)、《河南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豫政办〔2024〕21号),形成《郑州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征求了意见建议。
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
(一)2024年7月25日和8月30日先后两次向16个区县(市)和15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二)2024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在我委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