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规范郑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强化统筹规划、共享共建、业务协同、安全可靠要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与智慧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委起草了《郑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2月13日-3月1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zzkjc@126.com;
2.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南路96号河南工业大学院内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创高处 (邮编:450000);
3.电话:0371-67187600;
4.传真:0371-67971797;
5.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关于《郑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2月10日至3月12日将《《郑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1.通过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征求意见和建议。
2.通过函询面向市委智慧办、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密码管理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58个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2日,相关市直部门共反馈20条意见,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相关市直部门反馈的20条意见,17条采纳,3条未采纳意见经沟通已达成一致。
采纳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职责界定和条款表述优化方面,如市公安局提出的“明确项目单位为市级政务部门”、市委机要保密局提出的“密码管理和保密职责分工”等意见。
未采纳理由:
1.根据医保办反馈意见,第六条,已明确各级政务部门按照“即有即报”原则申报建设需求,同时规定“对于国家、省市有明确要求,或者涉及国家重大战略、国家安全等特殊原因,情况紧急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建设实施。该条不予采纳。
2.根据市委机要保密局反馈意见,涉密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该条不予采纳。
3.建设项目清单主要确定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未达到详细技术方案深度,该条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