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完毕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
正商城裕园2号院正商物业不按政府相关政策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高额收取电价问题.
尊敬的领导
4月份我在网上价格投诉平台投诉正商城裕园2号院正商物业不按政府相关政策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高额收取电价问题,二七物价局回电说已经让
正商城裕园2号院正商物业整改了。近日我们小区业主就此事询问物业,物业前台告之继续按1块钱1度电(电价0.68+服务费0.32)收取一般工商业电
价说是已上报给物价局。对此特向物价部门求证此事并提出疑问。
1.市发改委明确转供电终端用户在执行目录电价的基础上可以合理分担损耗,但是正商城裕园2号院正商物业并不是小区新能源充电设施服务商也没
有二次售电资质,却对小区所有转供用户(储藏室用户,新能源汽车用户,商铺)收取0.32的所谓一般工商电价服务费进行盈利目的.
2.正商城裕园2号园正商物业平时收取的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小区电力基础设施的维护费用,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收取的一般工商业电价中可以包含从
总表到分表中损耗,要求相关责任方清理规范电网以外电价收费行为。明确在各类电网以外供电及房屋出租用电环节中,经营者或出租者不得以电费
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对此正商物业收0.32服务费的合理性在哪里?
3.正商城裕园2号院正商物业已收到物价局的整改通知却不执行相关的价格政策,物价部门是否可以对此进行处罚并令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