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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做好“十二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2011年度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时间:2011-01-21 00:00

各省辖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扩权县(市)发改委、水利局: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了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前期工作,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现就“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布局及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搞好“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布局

    近期省发改委、水利厅、卫生厅向国家有关部委报送了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详见附表),规划涉及的规模安排待国家批复后正式通知各地,请各地先参照附件拟定的规模,统筹城乡供水,以集中供水为基础,安排工程布局,以县为单位绘制工程布局图,并加注分五年实施的工程文字说明。

    二、认真准备,搞好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一)编制范围和规模。各项目县(市、区)参照“十二五”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和年度安排的规模进行编制(详见附表),优先解决原规划剩余人口。

    (二)编制的原则和重点。要按照“城乡统筹、集中规模、先重后轻、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实现全省村村通自来水总目标编制实施方案。重点安排以下几种类型地区:

    (1)饮用水中氟含量大于1.2mg/L的中重度氟超标地区。

    (2)饮用水中砷含量大于0.05mg/L的地区。

    (3)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的苦咸水地区。

    (4)部分水量严重不足、保障率低、取水不便的地区。

    三、编制的要求

    认真选择编制设计单位,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关于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农经[2007]1810号)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必须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对转借资质造成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质量出现明显问题的将追究责任,同时调减项目县(市、区)的年度投资计划。

    (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县(市、区)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涉及不同类型的工程形式均应做典型工程设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要编制初步设计(以典型工程设计的形式作为该县实施方案附件)。

    (二)严格依据供水工程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的要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由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合并而成,要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各市县要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好技术质量:

    1、各地要按照“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的原则,山丘区尽量利用地表水扩大供水规模,平原区、部分浅丘区采取建设集中供水工程,一乡(镇)一座水厂的规模方案。

    2、要合理制定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区工程要有总体规划布局和设计,典型工程设计要详细,每处工程要有水处理设施或消毒设备,建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明确等。根据水利部、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日供水能力大于等于200立方米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要按照规范,安装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日供水小于200立方米的集中式供水工程,要按规范要求进行消毒千吨万人以上水厂要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措施和水质化验室。集中式供水工程必须做好水源水质、水量论证,凡是没有水源论证、没有水质检验、水质净化功能不齐、无消毒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省将不予审批。

    3、合理分析论证项目区水质、水量是否满足要求。说明项目区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布、水质情况,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及利用程度。重点说明拟建工程的水源的可靠性。引用地表水的,在确定拟建工程的水量水质时,要对系列水文资料分析计算,保证按设计要求的保证率供水,并采取水源保护、水处理设施等措施,保证供水水质达标。开采地下水的,在确定拟建工程的水量水质时,要充分参照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内水文地质资料,或者已有参照成井的水文地质资料(要说明参照水源与本水源的关系),论述地下水的水量和水质是否达到供水要求。

    4、典型工程设计自成体系,单独装订成册。要以水源、地形条件选典型工程,所选典型要具有代表性。按“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细化典型工程设计。在典型设计中要有:项目区社会经济状况、饮水现状、水源条件及选择、工程形式的选择、供水规模及水量计算、管网水力计算、管材管径计算及选取、水源工程设计、水泵及调压(调蓄)设施的选取、消毒设施、管理设施、供电设施、入户工程、投资概算等有关内容。在典型工程设计过程中,要合理选取参数,要有计算公式和过程等。

    5、按照工程供水规模,本着节约、适用的原则,合理确定管理设施规模。管理用房数量要合适,严禁建设超过正常管理工作需要的豪华设施,资金尽可能用于扩大供水范围和入户工程;管理区、制水区分设。千吨万人以上规模供水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投资不得超总投资的4%,且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实施方案附图和附水质化验报告要求。

    1、附图:要有项目区总体平面布置图和每处工程平面布置图,典型工程要有平面布置图、水厂平面布置图及供水供电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管网布置图及水力计算图、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图、入户工程图等有关图纸。

    2、水质化验报告单独装订成册。要按照生活饮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村提供现状水质化验报告,属缺水村要有县水利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要有典型设计工程水源的水质化验报告。

    四、关于农场、林场、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农场、林场2011年作为饮水试点工程,由省农业厅、林业厅依据规划提出,编入所在地的实施方案中,规模及投资单独计列,工程形式由各项目县(市、区)依据当地实际确定。农村学校优先安排新建饮水工程受益范围内的学校,其次安排已建成饮水安全受益范围内的学校。具体学校由当地水利、发改商教育部门确定。

    五、实施方案由各市发改委会同水利部门联合上报。其中扩权县可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水利局单独上报并抄送所辖市。实施方案一式10份请于2011年3月15日前上报省发改委农村经济处和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上报实施方案时一并填写附表(按照工程实施村庄先后次序填写电子表格)。省组织专家及时进行评审,对于提出的问题,项目县(市、区)必须认真修改。

 

 

 

                           二0一一年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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