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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原创  时间:2011-04-18 00:00

关于建立我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

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经济发展局:

为更好的促进全市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推进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月度例会制度

郑州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协调解决各产业集聚区反映的问题。对能协调解决的问题,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明确专人限时督促办结;对办公室解决不了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通过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等方式协调解决。                               

二、建立问题台账制度

各县(市)区发改委、经济发展局要密切和省、市级产业集聚区的沟通联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关于产业集聚区在机构设置、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产城互动发展等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郑州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产业集聚区反映问题情况和协调解决问题情况要建立台账,逐一进行登记,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三、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各县(市)区发改委、经济发展局要高度重视产业集聚区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能够全面、准确的反映产业集聚区发展实际。郑州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和综合排序,并在郑州市主要媒体上予以发布。

四、建立月度快报工作制度

为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各县(市)区发改委、经济发展局负责本辖区产业集聚区月度报表情况的布置、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认真汇总填报月度快报,确保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产业集聚区上月报表统一上报到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制下发《郑州市产业集聚区月度快报》。

五、建立动态信息上报制度

郑州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每周出一期简报,分送市领导,并在市发展改革委“产业集聚区发展栏目刊载。简报主要内容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主要活动、重大项目进展、经验做法。各县(市)区发改委、经济发展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每月至少各上报1篇信息,信息报送数据准确,内容详实,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和创新性。

各县(市)区发改委、经济发展局422日前将负责领导及联络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郑州市发改委工业处。
    

联 系 人:阮英

联系电话:67180952

    箱:zzfgwgyc@126.com

 

附件:

1、《郑州市产业集聚区月度快报》

2、《郑州市产业集聚区问题台账报表》

 

 

 

                        二O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郑州市产业集聚区月报表.xls
附件【郑州市产业集聚区问题台账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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