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和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郑州市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高新区经发局和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节能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有关规定,尽快组织做好本地区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报工作,并于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请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材料应包含,企业申报承诺书、《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附件一)、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专职技术人员情况,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编制格式要求,参见附件二)。
联系人:辛中美
电 话:0371-67173213 18638518528
附件一: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
附件二:编制格式要求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资源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