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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郑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中介机构(第一批)备案的通知
来源:原创  时间:2011-07-27 00:00

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第6号令),抓紧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优选第一批节能评估和评审(以下简称“能评”)中介机构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单位必须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独立的法人资格,非本市单位必须在本市有经工商注册的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设计单位资质或节能检测单位资质。

4、具有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工作的技术力量及工作经验。

5、资质条件:能评中介机构备案按专业分类管理,分为:电子、化工、医药、纺织、化纤、轻工、机械、燃气热力、农业、建筑材料、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林业、通信信息、民航、水电、火电、煤炭、石油天然气、石化、钢铁、有色冶金和其他类。申请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一个或多个专业的能评资格。

二、申报要求

申报能评中介机构的单位,须于810日前,向郑州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承诺书

2、申请表

3、书面申请报告

4、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经营业绩,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5、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件

6、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设计单位资质或节能检测单位资质

7、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注明专业和技术职称及保险等其它证明

8、独立或合作承担过的节能咨询业绩

9、单位章程及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最新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固定资产清单,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等

上述材料一式四份,采用A4纸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各部分材料之间加彩页,电子版报至zzfgwjn@163.com,报送材料时携带原件。

三、审查和管理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组对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备案,并在郑州市发展改革委的网站上公示。

开展能评的专业范围必须与工程咨询、设计专业或节能检测范围相一致,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对通过备案的能评中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方法参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评估和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申报材料格式和内容 

            

                联系人:辛中美    67173213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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