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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来源:原创  时间:2011-11-28 00:00

    《办法》由国家林业局发布。《办法》规定,国有林场实行“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主要任务是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技术;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有林场实行场长负责制以及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以岗位绩效工资为基础的收入分配制度。《办法》规定,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鼓励国有林场通过多种方式扩大经营范围,壮大林场规模。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国有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有林场依法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收交、归并、侵占和平调,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林木,应当明确权属关系,依法维护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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