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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时间:2012-05-31 00:00

各县(市)、区发改委,郑州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

    为有序推进“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按照省发改委豫发改办服务业〔2012〕23号文的精神,拟组织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请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抓紧进行调研摸底,筛选上报一批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和国家调整与振兴物流专项资金项目,纳入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储备库、、、、、、


附件【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河南省服务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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