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把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的保障机制,特别是人员编制和运行经费。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工程项目,关键是创新服务方式,解决信息入户、全覆盖、流动服务和区域内通借通还等终端服务。继续推动文化资源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农村贫困地区倾斜,扎实解决好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文化需求的任务,大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动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尽快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配套法规。
二是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实施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培育优秀民族原创动漫创意品牌。逐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推动落实财税、金融、土地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支持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领域。规范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文化创业、创意人才和成长型企业扶持力度。建设一批集企业孵化、公共技术支撑、投融资服务、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进一步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当前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九部门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特别是转企改制工作规范到位,加大对转企院团的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解决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改革“不可逆”。确定部分改革到位、成长性好的大型转制院团作为国有演艺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试点单位,加强指导,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演艺企业。
四是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突出文化企业特点,推动已转制的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其面向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继续稳步推进文化系统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结合文化系统实际,探索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具体实现方式。
五是积极培育文化市场、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制定艺术品市场经营规范。加强文化市场诚信建设。完善服务,促进流通,发展要素市场,扩展文化消费渠道。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政策法规,尽快出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条例。理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研究推动整合中央、省两级文化市场执法权,变“多头管理”为“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赋予乡镇街道文化站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六是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采取先行试点的办法,推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使用效率。推动“留事”院团实行企业化管理。
七是加快转变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放宽限制,做好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创新机制,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加快推进文化立法。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联动管理。
八是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组建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充分发挥国家艺术基金的导向作用,加强对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优秀人才培养、优秀作品评价传播的扶持保障。加强文艺评论,改进各类评奖评比活动,发挥好引导示范作用。
九是发展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规模,探索形成中国演艺和艺术展览“走出去”交流交易新机制,加快建立推动中国演艺和艺术展览“走出去”的企业联盟、保税物流仓库、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更好的“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