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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发展改革委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开展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时间:2014-04-02 00:00

各县(市)发展改革、财政、畜牧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经研究,定于2014年4月对全市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12—2013年中央投资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场整体建设情况。包括选址与布局、设施与设备、管理与防疫、环保要求落实、生产水平等方面是否达到了农业部制定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建设要求。

    (二)计划执行情况。建设项目与实施内容是否与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一致,有无未经批准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有无套取国家资金行为等情况。

    (三)账目资料完善情况。项目单位是否设置专账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核算,合同、发票等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四)资金落实与使用管理情况。中央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落实到养殖场(小区),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

   (五)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

   (六)主要做法和问题建议。包括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2014年4月1日起,各县(市)发改、财政、畜牧部门组织对辖区内2012—2013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对2012年以前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的问题抓紧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自查报告、专家验收意见(见附表)和整改情况于4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畜牧局;4月15日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畜牧局抽调相关人员对所有的项目单位开展全面检查。

    四、有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既是加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的重要保障,也是中央扶持畜牧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各地发改、财政、畜牧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二)认真开展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各县(市)发改、财政、畜牧部门要指定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深入现场,对照批复内容,逐场、逐项认真检查,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认真纠正存在问题。

   (三)严格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客观、公正地开展项目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厉行节约,不得向基层及养殖场(小区)索要任何礼品,不得摊派检查费用。

   (四)对于项目执行情况好。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工作的县(市),将在下一年度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于项目执行情况较差、检查工作不认真、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县(市),将调减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规模。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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