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资金支持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
近期,国家审计署在对我省2012和2013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企业伪造环评批复手续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请各市、县(市)发改委对2011年以来国家和省政府政策性支持的工业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和2013年以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小企业专项、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2011年以来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前期手续。是否具备真实完善的备案(核准)、环评、用地、城市规划、节能等批复手续。
2、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是否按批复内容组织实施、建成投产和竣工验收。
3、专项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按时、足额下达和合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以虚假项目、已完工程套取专项资金,虚假列报投资完成额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县(市、区)发改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手续真实完备。请于5月9日前将检查情况文字材料及项目情况表(附后)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发改委。
2、5月12日-5月16日对项目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电话:于 娟 6718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