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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建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时间:2015-03-23 00:00

各有关县(市)发改委、林业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基建项目计划管理的意见》要求,为做好2015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建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编制和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根据《河南省长江流域防护林三期工程规划》,本次编报的林业基建项目主要涉及我市的为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建设范围为荥阳、登封、新密、中牟、新郑及中原、管城、二七8个市(县、区。建设内容主要为人工造林、封山育林。

    二、要求

    (一)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县(市、区)发改、林业部门联合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并按项目计划下达的格式填报项目建设建议计划表(见附件)。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的申报面积根据《规划》与《实施方案》的总任务酌情申报。

   (二)对拟列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项目,前期工作要深入、扎实,细致,发改和林业部门要一起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做到心中有数。项目的补助标准要实事求是,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执行,不得虚报、瞒报和谎报。项目的建设地点要明确到乡村(组)的荒坡、地块或林场,每个建设地点要求标明建设面积。

    (三)计划申报的人工造林树种必须全部为乔木,封山育林的封育对象按国家要求必须是无林地和疏林地。

    (四)项目的安排要相对集中,要向宜林地面积较大的林业重点县(市、区)和生态区位重要的重点区域倾斜,对“撒胡椒面”的项目不予安排。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市、区)发改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进程和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市县(区)林业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把关与指导;项目建成后,县(区)发改与林业部门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验收;市发改委、林业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对项目进行抽验,以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益。

    请按上述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林业基建投资建议计划的编报工作。并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投资建议计划的正式文件分别报送市发改委和市林业局各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15年河南省中央预算内林业基建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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