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航空港区经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2013年将继续组织实施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
现将《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420号)转发给你。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化学药发展专项的补充通知.pdf】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的通知.pdf】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