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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来源:原创  时间:2013-05-09 00:00

关于申报2013年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3年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安排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全省工业结构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按照全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优势,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集中支持“四个一”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引进100个龙头企业、打造100个特色产业链、实施1000个重大项目,形成10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着力延伸产业链条,扩大终端、高端和高附加值产品规模,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重点支持三类项目:

(一)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实施的结构升级项目,优先支持手机、汽车及零部件、大型通用装备、核心基础零部件、家用电器、品牌家具、中高端面肉制品和饮料、服装及面料、生物医药、高端铝加工等领域建设项目。

(二)与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配套的下游深加工和零部件项目。

(三)为产业集群配套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支持政府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检验检测、技术研发、信息咨询、专业市场等平台项目,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的产学研合作平台项目。

初级原材料、面粉淀粉、畜禽屠宰、中低端棉纺、啤酒白酒等一般性加工产品项目不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申报项目符合支持重点,龙头企业项目应与列入“四个一”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的重大项目一致。

(二)进度要求。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土地、能评等前期手续齐全,建设工期不超过两年。已经开工项目的投资进度不超过50%,未开工项目应于二季度前能够开工建设。

(三)投资规模。原则上,龙头企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不低于5000万元;配套企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不低于300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四)国家和省其他专项资金已支持的项目以及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执行不好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上述重点和条件,统一组织和筛选,并于5 月 17 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报市发改委工业处。为避免重复申报,不受理材料不全以及企业的申报材料。

(二)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和附件要求,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工高办将对申报材料与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和申报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资格。

 

联 系 人:于娟

联系电话:67180952

邮    箱:zzfgwgyc@126.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结构调整项目申报书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附件【申报书.doc
附件【2013年申报项目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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