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logo
市发展改革委与市检察院积极开展价格证据核查交流工作
来源:价格认定中心  时间:2020-11-02 16:06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积极联系司法部门,规范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杜绝社会中介价格评估机构从事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

市检察院价格评估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为期半年的工作方案(410月),深入查找评估机构和办案单位在司法评估、工作作风、使用证据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为进行法律监督提供依据。

双方从价格评估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合法性、规范性和价格认定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进行四个方面深入友好的交流。一是价格认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法理依据。二是郑州市价格认定工作的历史沿革。价格认定中心自1992年市编办批准成立以来,按照《郑州市赃物估价条例》开展工作已有28个年头。三是强调了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只能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机构来开展,社会中介价格评估机构只能从事民事和经济案件价格证据工作。四是价格认定中心和检察机关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即共同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今后要加强业务联系和工作配合,不断增强队伍政治能力,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融入司法改革的大局,共同做好价格认定工作。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