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13日起,全省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不再审批,实行备案制,学费每生每年不得超过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