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纪委监委、郑州市公安局通报4起典型案例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4-11-14 16:29
为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净化优化招标投标领域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现将查处的4起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庆国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2019年至2022年,王庆国利用职务便利,向相关人员打招呼指定项目承揽方和招标代理公司,为郑东新区某办事处某村党支部原书记、原主任、某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私营业主以及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招标代理、投标中标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2024年9月,王庆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原党委书记郭华峰违规干预和插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19年至2023年,郭华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接受张某某请托,提前告知其医疗设备采购型号信息,帮助张某某实际控制的投标公司中标,并收受其巨额财物。2024年9月,郭华峰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某借用企业资质串通投标案。2018年11月,建筑施工承包商周某,为中标郑州某单位配套建设项目,联系河南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共同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均由周某支付。周某承诺与中标公司签订挂靠协议并向其缴纳管理费,向未中标的公司支付陪标费,后河南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2024年3月,周某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评标专家杜某成等人收受贿赂帮助他人中标案。2020年至2022年,杜某成伙同罗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收取参加投标公司的行贿资金,根据项目大小不同向其他评标专家行贿,帮助向其行贿的公司中标,中标项目涉及不同工程项目多个标段。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杜某成、罗某等9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展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净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正义、防治腐败的有力举措。各参与招投标市场主体要遵规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廉洁从业;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内外勾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作风和腐败顽瘴痼疾,严肃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案件,形成强有力震慑,切实营造优质高效、规范公平、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