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1年度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于近日由市发改委批复。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国家“十二五”期间保证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大实事之一。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委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专家评审。
2011年度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6个县、市38个乡镇共18.9万人(含农村学校2.5万人),总投资8950万元,其中共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370万元、省财政专项投资1966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