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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河南”建设再出新举措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7-07-04 16:20

打造“诚信河南”,我省再出重拳——7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政务到个人,从提升政府公信力到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我省将持续发力。

政务诚信

目标:年底前 政务信用信息记录实现全覆盖

根据《河南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到2017年年底,我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基本建立。省直各部门、省辖市、县(市、区)政务信用信息记录实现全覆盖,政务失信信息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归集共享,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

到2020年年底,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政务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广泛应用,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运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全省良好政务诚信环境基本形成。

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方案》从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开展政务诚信示范创建活动五个方面提出,我省将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其中,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及时归集至“信用河南”和“信用中国”网站。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探索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承诺,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并纳入政府部门及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各级政府部门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和为民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务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作为省会,郑州在政务诚信方面也要先试先行。根据《方案》,我省将推动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郑州市、南阳市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探索创新,为我省和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做出示范。

公务员失信将被纳入记录

提拔干部或是奖惩,信用如何将作为重要依据。《方案》提出,我省将把政务诚信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同时,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失信将被纳入记录。我省将把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相对不起诉、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失信要惩。我省将构建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级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及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追责。

同时,我省将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四类监督 促进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将晾晒于“四类监督”下。

每年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各级政府要对其部门政务诚信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结果作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各级政府对其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与重大项目审核、财政资金安排挂钩。

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同时,建立政务诚信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建立政务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制度。

还要建立第三方机构政务诚信评估制度。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务诚信大数据实施监测预警。

重点领域 重点加强

在采购、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我省将加强诚信建设。

《方案》提出,我省将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执行人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

同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府统计领域等方面的政务诚信建设。此外,还要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

个人诚信

个人诚信或将影响升学毕业

《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把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和高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诚信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同时,推动学校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推动将学生个人诚信情况作为升学、毕业、鉴定推荐、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等环节的重要参考因素。建立完善教师、学生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助学贷款申请、学历学位授予、职称职务晋升、岗位聘用、科研项目申报等挂钩。

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

一张身份证,不仅将收集指纹,还将记录个人诚信。

《意见》提出,我省将制定出台河南省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开展个人身份信息查核工作,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

重点领域的个人诚信记录要重点加强。我省将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导游等职业人群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并实现及时动态更新,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

同时,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在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

加强信息安全建设

《意见》明确,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失信可以纠错。《意见》提出,我省将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对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对已悔过改正旧有轻微失信行为的未成年人予以适当保护。

守信有奖 失信有罚

根据《意见》,我省将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各级政府要制定出台守信激励政策措施,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文化、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优先支持或重点支持。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同时,对重点领域失信个人实施惩戒。要及时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根据失信行为严重程度实施分类惩戒。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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