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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15 10:30

一、制定背景

2017年,省委印发了《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明确把健康养老产业作为全省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12个重点攻坚产业之一。2017年9月22日,全省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推进会议就加快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要将健康养老产业打造成为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2017年10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郑州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健康养老产业是全市12个转型攻坚产业之一。为加快推进我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工作部署,市发改委牵头编制了《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河南省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108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12号);

3.《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郑发〔2017〕15号)。

三、目的意义

《实施方案》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工作部署和省政府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是今后三年全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的战略举措、是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迫切要求。

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布局完善、多业融合的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服务优质、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健康养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打造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全市健康养老产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左右;引进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机构3-5家;基本建成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园区)3-5个;扶持培育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的养老服务集团6—8个;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智慧化养老街道或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以上;城市社区、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98%以上。

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是重大意义;二是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空间布局四个方面;三是主要任务,包括九项内容,即着力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推动养老机构创新发展,着力深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着力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着力推进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着力加快老年用品研发生产流通,着力培育老年健康服务新业态,着力优化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着力加强健康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保障措施,包括六个方面,即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扩大对外开放,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宣导机制,强化考核监督。需要重点说明的有:

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

一是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集中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通过购买、置换、租赁、调剂等方式配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设1所不低于70张床位的综合性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符合标准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0平方米以上市级财政补贴10万元,每增加100平方米补贴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积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到2020年,全市培育大型连锁化、规模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组织20家以上。连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领军企业或社会组织,市级财政给予30万元—60万元的奖补。

三是加快推动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家20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市级财政对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6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奖补。

四是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社会办养老床位不低于新增床位的60%。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新建、改造新增床位的,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别给予每张床位9000元、6000元的建设补贴。

五是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到2020年,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参与星级评定,市级财政根据评定结果给予奖补,一星级到五星级养老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补。

关于深化医养融合发展和智慧养老方面                         

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老年服务功能建设。到2020年,建成郑州市中心医院豫欣老年病医院等4所老年医院和护理院;各县(市、区)选择1-2个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对于新增设安宁疗护和老年医疗护理型床位的医疗机构,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每张床位9000元的建设补贴。

二是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市健康养老服务“两级平台”、“三级网络”基本建成,80%以上老年人完成入网登记。市级财政对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给予建设奖补,县(市、区)级平台奖补30万元,街道(乡镇)级平台奖补15万元。

三是积极推进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创建。到2020年,全市培育5个以上智慧化健康养老企业,建成10个以上智慧化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智慧化养老街道或社区,市级财政给予每个智慧化养老街道或社区50万元奖补,给予每个智慧企业和机构30万元奖补。

(三)关于培育老年健康服务新业态方面

一是大力发展老年健康教育。到2020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老年大学;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达到50%。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老年大学按照实际建设资金的30%进行奖补。

二是全面促进老年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每个街道(乡镇)配套建设1至2个多功能文体活动场所,中心城区“15分钟文体活动圈”、农村“十里文体活动圈”基本形成。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老年活动中心按照实际建设资金的30%进行奖补。

(四)关于优化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方面

一是落实养老用地政策。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土地出让(租赁)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养老机构用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供地。

二是放宽养老市场准入。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照“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后,在县(市、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依法登记许可的养老机构,可以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不含养老机构),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是优化养老审批和许可手续。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消防验收合格的医院利用医疗床位作为养老床位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医院的消防审核验收报告可以作为设立许可的凭证。改造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城市经济型酒店等转型成养老服务设施的,报民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备案,五年内可暂不办理土地和房产功能变更手续;满五年后继续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可由产权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功能变更手续。

四是简化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验收手续。利用现有闲置资源(厂房、社区用房、城市经济型酒店、办公用房等)兴办养老机构的,可暂不改变房产性质直接申办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建设单位可以不提供规划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规划证明文件意见。

六、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

七、适用期限

2018年至2020年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发展改革委
  解读人:禹洁  

联系方式:6718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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