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政策,根据《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政策落实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郑政〔2023〕5号)及《郑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郑州市人民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我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要求,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8月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zzfggyc@163.com
2.邮递信件: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号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邮编:450000)
3.电话:0371-67189778,67189779
4.传真:0371-67189778
5.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
意见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政策,根据《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政策落实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郑政〔2023〕5号)及《郑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郑州市人民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我委会同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通知(征求意见稿)》),先后召集市直有关部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经营企业及养老机构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一、2025年6月20日,我委召开座谈会,征求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部分养老机构等单位和委内相关处室意见建议,会上所提意见建议均予采纳,进一步完善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内容。
二、2025年7月7日至8月5日,在我委门户网站全文公布《通知(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此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