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全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建议;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省政府投资和安排市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和下达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办理公共设施、外商投资项目及境外投资项目相关事宜;拟订全市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上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