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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展规划条例公开征意见
来源:郑州日报  时间:2026-04-28 10:13 

规范全省发展规划的制定,保障发展规划的实施,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近日,《河南省发展规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在5月24日前向河南省司法厅反馈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发展规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的各级各类规划应当与省发展规划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风险防控等方面协调一致。

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精简优化规划编制任务。未列入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除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要求外,不得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应当坚持省级统筹、省市县一体部署的原则,各级部门不得对编制专项规划提出强制性要求。不得编制地市及以下单一行政区域内的区域规划。

编制规划应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实施发展规划,促进财政、产业、科技、价格、就业、消费、投资、土地等政策协同发力,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源,保障和支撑发展规划实施。财政资金优先投向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应当作为衡量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